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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比特币洗钱而被判刑!最高检察官和中央银行揭示洗钱犯罪的新方法

imtoken最新版app 2023-03-31 05:59:35

前夫发行虚拟币筹款后逃往海外比特币刑事犯罪案例,妻子用比特币洗钱供前夫在国外使用。结果,她被判洗钱并入狱……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央行3月19日发布的6个惩戒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陈某波和陈某智是夫妻。丈夫陈某波公开推销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拒不付款;他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货币,延迟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陈某波涉嫌集资诈骗1200万余元,潜逃海外。

为了转移财产,掩盖和隐瞒犯罪所得,陈某波与陈某之离婚。然而,陈某志为了给身在国外的丈夫“赚钱”,通过银行转账、比特币兑换等方式帮助陈某博从海外转移资金,被判洗钱罪名成立,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罚款金20万元。

前夫集资超1200万元诈骗

比特币刑事犯罪案例

妻子用虚拟货币“洗白”涉案资金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陈某波在意大利注册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他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推销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并决定自行上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息和个人挥霍,以后拒付。

此外,陈某博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货币,通过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在平台充值交易,在平台上伪造交易数据,限制大额提现,谎称黑客偷钱等方式来弥补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撤资。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陈某波立案,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陈某波逃往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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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造假后,“黑钱”不洗,陈某波未必能在国外过日子。

2018年年中,陈某博将非法集资300万元转入陈某之个人银行账户。

2018年8月,陈某志与陈某博为了转移财产、掩盖、隐瞒犯罪所得而离婚。

10月底至2018年11月末,陈某志将上述300万元转入陈某博个人银行账户,明知陈某博涉嫌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起诉。案件接受调查后逃往海外。供陈某波在海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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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陈某博的指示,陈某之以90多万元的低价将陈某博非法集资购买的车辆售出,然后在陈某博建立的微信群中联系了比特币“矿工” ,把卖车的钱全部转给“矿工”换取比特币钥匙,然后把钥匙寄给陈某博,让他在海外兑换。

调查可疑交易并进行洗钱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侦办陈某博集资诈骗案中发现陈某之洗钱犯罪线索。经立案侦查,该案于2019年4月3日以陈某智涉嫌洗钱罪移送起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出补充侦查请求,公安机关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取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责成商业银行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对可疑交易进行调查。通过深入资金链,分析判断可疑点,将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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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帮助陈某博通过银行转账、比特币兑换等方式从境外转移资金,构成洗钱罪;他的潜逃海外并不影响陈某之洗钱罪的认定。 2019年10月9日,陈某智因洗钱罪被起诉。

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智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之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537家志愿机构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5.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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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陈某志案的典型意义,报告称,利用虚拟货币跨境交换将犯罪所得及所得转化为境外法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洗钱的金额实际上是用虚拟货币换取的。资金数额计算。虽然我国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国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不同,虚拟货币和法币可以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和交流。虚拟货币的自由兑换成为跨境资金洗钱的新手段。

根据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罪的交易特征收集使用证据,摸清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过程,根据虚拟货币交易过程,收集犯罪人进行兑换将赃款转化为虚拟货币,并将虚拟货币转化为法定货币 使用虚拟货币的货币或交易记录等证据,包括比特币地址、密钥、行为者与比特币持有者之间的联系方式、资金流向数据等。

上游犯罪经查实属实且未依法判决,或者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和起诉。在起诉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不同步,或者上游犯罪嫌疑人潜逃、死亡或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等。洗钱罪虽然属于下游犯罪比特币刑事犯罪案例,但仍是独立犯罪。考虑到惩治犯罪的必要性和及时性,存在上述情形时,可以将上游犯罪认定为洗钱犯罪的事实,并根据相关证据认定上游犯罪。上游犯罪未经刑事判决确认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建立了“两柱”反洗钱监管体系的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 2020年,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专项综合执法检查,依法惩处537家义务机构。 p>